0~3岁是儿童视觉发育最快的时期,更是危险期、关键期和敏感期。在儿童视力和双眼视觉(立体视觉)逐渐发育和成熟的过程中如果受到干扰,就会导致中心视力和双眼视觉受损,进而发生弱视和斜视。
弱视的定义
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和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值;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及以上,视力较低眼为弱视。
弱视诊断新标准不再仅凭视力一个指标来诊断孩子是否为弱视,而是引用了更广的“视功能”和“视觉”概念;更注重视觉发育的差异性,充分考虑了低龄儿童视力未充分发育或发育迟缓等情况。
对于矫正视力未达到0.8,但高于该年龄段正常视力下限,无明显异常视觉经验的儿童,仅被列为可疑对象,严密观察,不纳入“弱视”范畴,这样更好地避免了弱视诊断的扩大化和过度治疗。
弱视的治疗
学龄前是弱视矫正的最佳年龄,年龄越小,疗效越好,疗程越短。12岁之后开始弱视矫正,基本没有治愈的希望。
弱视是一种发育性眼病,矫正过程实际上就是促进视觉功能不断发育的过程。视觉系统的敏感期(可塑期)在12岁之前。在敏感期内,某些眼病能够引起弱视,同时,这个时候也是弱视矫正的敏感期。随着年龄的增长,敏感性逐渐降低,弱视的矫正效果也随之降低导致视力减退。超过敏感期之后,弱视矫正就没有希望。
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获得良好治疗希望的关键。1~3岁的幼儿患有弱视,采用常规治疗方法比较困难,散瞳验光也需要患儿适当的配合,然而,这个时期却治疗弱视的最佳时期。
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根据患儿的一些临床特点,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开始治疗。医生根据患儿屈光不正的度数、斜视性质、眼球运动的状态、眼球震颤与否、遮盖法等,能够粗略判断两只眼视力以及两只眼视力的差异。根据这些资料,选择适当的治疗措施,比如矫正屈光不正、光学压抑疗法、药物压抑疗法、遮盖法等。3岁之后,就可以选择常规治疗方法来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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